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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界资讯


低碳经济下可持续贸易发展战略 

一、低碳经济压力对发展中国家出口贸易的挑战

    依据联合国对贸易可持续发展的定义,贸易可持续发展应该不仅体现在对外贸易总量上的持续增长和对外贸易结构和质量上的提升,而且体现在保持资源、环境、人口和社会等方面的协调发展。自工业革命以来几百年间,人类社会为了实现经济的发展以忽略环境为代价,各种不可持续的经济活动导致资源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协调,为了解决日益严峻的环境问题,世界各国于2009年12月7—19日在哥本哈根召开了全球气候大会,在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的碳博弈中,最终达成了《哥本哈根协议》。《哥本哈根协议》维护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确立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就发达国家实行强制减排和发展中国家采取自主减缓行动做出了安排,并就全球长期目标、资金和技术支持、透明度等焦点问题达成广泛共识。由于该协议未获全体通过,不具有决议同等约束性执行效力。而主要发达国家如美国、英国以及欧盟大部分国家都未明确表示未来碳排放的减排时间表。协议指出,“全球暖化应控制在2摄氏度以内”。然而并未明确指出,各国的碳排量须在哪一年开始递减。各国须在2010年2月1日前阐明2020年以前减排目标,至于如果有国家不遵守承诺,这份协定并没有制订出惩罚措施。

    对于发达国家而言,当下最为紧迫的任务仍然是尽快走出全球金融危机的阴影,因而不愿意为减排而导致经济发展受阻;而对于广大发展中国家来说,发达国家所要求的可监察的总量减排会限制当事国经济发展,在未能得到充分的资金和减排技术援助之前,也不会做出妥协和让步。面对复杂的全球气候变化问题,在经济发展不平衡的世界各国博弈和政治利益的冲突下,短短两周之内想要达成一份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大会决议并不现实,但各国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都做出了努力,特别是中国承诺的减排目标为各国所赞赏。需要看到的是,低碳经济将是未来人类社会发展的主流。低碳经济是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基础的经济发展模式。其实质是能源高效利用和清洁能源开发,核心是能源技术和减排技术创新、产业结构和制度创新以及人类生存和发展观念的根本转变,即摒弃传统的经济增长模式,通过低碳经济模式与低碳生活方式,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对全球气候的影响,实现世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低碳经济涉及非常广泛的领域,从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到对碳的捕获和储存技术,以及绿色经济替代传统经济运行模式等等。

    纵观历史,当代全球气候变化主要是由工业化国家上百年过度排放造成的,但它们目前基本渡过了资源高消耗、污染高排放阶段,进入了后工业化社会。中国在哥本哈根会议前自主承诺“到2020年在2005年的基础上削减碳密度40—45%”,而1990—2005年间,中国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就已经减少了46%,因此,要实现这个减排承诺,对正处在城镇化、工业化阶段的中国来说并不轻松。此外,作为“世界工厂”,许多靠消耗能源和挤压环境的“中国制造”将丧失原来的低成本优势,在国际市场上竞争力减弱。同时,也要警惕发达国家在新一轮贸易竞争中,利用“碳关税”——即对高耗能的产品进口征收特别的二氧化碳排放关税,来绑架WTO规则,将中国的低端出口产业打压至谷底,使得在国际金融危机中表现低迷的外贸出口再次陷入困境。事实上,2009年6月,美国众议院通过《美国清洁能源安全法案》,该法案设置了未来几十年内美国减少碳排放的框架目标,并提出了具体的减排方案。还规定从2020年起美国将对包括中国在内的未实施碳减排限额的国家产品征收惩罚性关税。2009年末,法国率先提出自2010年1月1日开始对那些在环保立法方面不及欧盟严格的国家的进口产品征收高额碳关税。这些措施将会引发其他发达国家的效仿,这对作为世界第一大出口国的中国来说,出口产品的成本将会大大增加,外贸出口将会雪上加霜。

  二、我国“高碳经济”的传统外贸出口模式

    我国传统对外贸易发展模式是出口导向型,出口商品以劳动密集型为主,具有“高投入、高消耗、低效益”的特点。从我国目前的贸易结构看,出口产品的平均资源能源消耗和污染强度普遍大于进口产品的相应指标。据测算,我国每年出口的高能耗产品的能源消耗占国内能耗总量的1/5,污染物进口量也在不断增加。

    我国出口产品集中在低技术、高耗能、高污染的劳动密集型和资源密集型产业上,这些商品中矿物燃料、化学产品、原料制成品和高耗能金属制品及一般低端机械设备等产品占出口的比重较高,而这些产品对生态和环境的影响很大,均属于低端加工产业链条中环境污染密集型、能源耗费密集型产业。由于外贸的拉动,而且在优惠外资政策引导下,高耗能、高污染的外资项目被大量引进国内东、中部地区,这些项目在推动地方经济增长、扩大就业的同时,也以跨国投资形式将大量低附加值、低技术含量的劳动密集型、环境污染密集型、能源耗费密集型产业转移到中国。这些产业都是发达国家的夕阳产业或高技术产业的低端加工环节,这使得我国目前能源不足的矛盾越来越尖锐,并且与“十二五”期间优化产业结构的阶段升级目标相悖。

    总体上看,我国外向型经济发展中污染呈现出排放总量大、结构性污染突出(如以重化工业为主的产业结构、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等)、复合型污染严重等特点。随着对外经贸的不断发展,生产出口商品依赖传统能源支撑所引起的污染也越来越严重,在国内和国际节能减排的双重压力下,为谋求经济可持续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积极促进能源与环境的协调发展迫在眉睫。

三、低碳经济背景下我国可持续贸易战略实施思路

    1.转变出口增长方式,加强出口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

    为谋求对外贸易的可持续发展,就必须调整我国目前技术含量、环保标准和附加值都比较低的出口产业结构,走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的路子,在保持出口贸易适度增长的同时,更加重视优化出口结构、提高产品质量。另外,也要充分认识到,劳动密集型产业在一定时期对缓解就业压力仍具有较大的作用,我们要抓住服务业市场开放的契机,充分挖掘高素质人力资源创业优势,提高我国服务贸易在出口贸易中的比重。

    2.积极推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大力发展绿色产业

    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消费者的绿色消费理念已经形成,这表明国际绿色消费品市场上存在较大的开拓空间。我国的出口商品经常在技术标准方面受到进口国的阻截,一方面的确是因为一些商品的生产和设计与国际同行业存在技术上的差距;另一方面则应归咎于我国企业对国际标准的忽视,生产和设计往往会因为跟不上国际标准的变化而做出相应改变。因此,国内企业应密切关注国际标准,尤其是国际环境标准的动态演变。从长远看,通过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的认证可以引导企业按照绿色要求改进产品种类、生态设计、生产工艺和生产过程,推动企业的管理走上标准化、规范化和国际化,促进企业经营由粗放型向集约可持续型转变。

    3.熟悉与保护环境相关的国际贸易规则,抵制国际贸易保护主义

    目前国际上已经签订了约200多个多边环保公约和协定,各国也纷纷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因此,我国必须充分掌握以争端解决机制为代表的WTO系列协议文件的内涵,熟悉其约束性规则,这样才可以在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基础上客观公平地维护我方利益,为我国企业提供趋利避害的有效法律武器,并在国际社会中尤其是在与发达国家的双边对话机制中增加谈判的筹码。出口企业的管理者要学习并熟悉与可持续贸易有关的国际规则,一方面可以合理规避技术性贸易壁垒和绿色贸易壁垒,尽量避免由环保问题引起的贸易纠纷;另一方面,尽可能按照国际环保规则组织生产,按照环境标准来更新机器设备,改良生产工艺技术,积极进行绿色产品的研制开发,从而有利于树立企业的国际环保形象,提高出口产品的竞争力,在新兴的国际绿色产品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这完全符合我国可持续贸易战略规划。

    4.积极开展环境外交,为涉外经济创造良好的国际环境

    在国内,要综合运用财政政策、金融政策和产业政策,支持各产业部门顺利过渡到可持续贸易发展模式上来。建立绿色产业的技术支撑平台,提供绿色产业建设中所必需的基础性、共同性技术并提供技术咨询和指导,通过财政补贴、税收减免、信贷和技术支持等政策手段激励企业的生态建设。通过弥补企业的生态建设成本,从经济效益方面引导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生态化建设,为企业创造可持续发展的国内商务环境。国际上,要通过开展与各国政府间的谈判,摆脱“非市场经济国家”的地位,积极倡导自由贸易,参与双边和区域经济合作;积极开展环境外交,注重环境外交策略运用,维护本国的经济利益,同广大发展中国家团结起来,利用相互的国际协议、公约的有关规定,积极参与谈判,关注发达国家的环境保护壁垒。

 5.强化全民环保意识,健全相关法律体系

    近年来,发达国家采取了更为隐蔽的绿色贸易壁垒来实现对本国弱势产业的保护。目前我国出口产品生产与国际接轨仍存在一定差距,绿色贸易壁垒限制了我国产品出口空间的扩大,降低了出口增长的速度,给出口企业造成了很大压力。因此,政府和企业都要转变传统观念,强化环境保护意识。企业作为国际贸易的重要主体更应该树立绿色观念,这一方面迎合了目前的绿色商品市场需求,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另一方面也较大程度的缓解了中国面临的环境资源压力,有利于国家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国家要继续完善环境立法,以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可持续生产和贸易的顺利实施。借鉴发达国家的宝贵经验,在立法思想、立法原则以及立法内容上体现可持续贸易的内涵,真正实现经济和环境的和谐发展。

    6.加强同发达国家的技术合作,努力促进低碳经济发展

    可以预见的是,低碳经济将成为未来世界发展的主流,低碳技术作为低碳经济发展的核心,必然会成为各国争夺话语权的重要砝码。目前,世界上仅有两个碳技术国际协作渠道:清洁发展机制(CDM)和多国基金机制。但这两个渠道都缺乏国家层面的交易机制,资金和技术转让大多集中在私人部门,而公约下无偿的技术和资金转让还并未出现。《哥本哈根协议》虽然有相关条款规定发达国家要为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支持,但由于缺乏相应的监督和惩罚机制,该条款并不能视为强制性的。因此,我国企业应充分利用现存机制,努力申请低碳项目。政府应积极促进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国际减排协作制度建设,大规模引进先进的低碳技术,实现国外引进和国内自主创新相结合,最大程度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努力促进国内低碳经济的发展。

    四、可持续贸易战略下的贸易政策调整

    在对外贸易取得快速发展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粗放式的增长模式给我国的资源和生态带来了很大压力。因此,贸易政策要在保证对外贸易平稳增长的基础上转变外延式增长模式,贸易政策调整优先向竞争力导向转变。

    1.逐步使外资结构合理化,引导外资企业向中西部和第三产业倾斜

    首先,大力引进深加工工业和技术密集型项目,努力实现向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大的项目转移。达到与国际水平相符合的节能和环保标准,改变目前一般加工工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占主导地位的局面。其次,要规划鼓励外资继续参与传统产业的改组改造,增强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将外资引导到现代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环保产业以及服务外包等现代化产业领域,以促进我国产业结构的合理化和高级化,使我国利用外资投向结构更加合理。第三,积极鼓励外商投资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资源枯竭型城市的接续性第三产业的发展,改善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的投资环境,加快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及其能源、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第四,要逐渐取消对外资企业的超国民待遇,使民营企业与外资企业处在平等竞争的地位,促进民营经济和外资经济的互补共同发展。

    2.引导加工贸易的转型升级,优化产业结构

    抓住国际产业转移机遇,制定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明确不同发展阶段的目标和任务,准确把握国际产业发展方向,采取措施进一步提升加工贸易发展水平,调整加工贸易监管制度,不断提升世界加工制造业重要基地的功能,处理好转型升级与引资质量并举的关系。同时延伸加工贸易产业链,调整产业结构,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并发挥政府部门管理效能,转变管理方式,着力引导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淘汰落后产能。

  3.优化贸易结构,大力发展服务贸易

    一要加快国内服务业的发展,实现服务行业的产业化和社会化,制定以提高我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为导向的可持续贸易发展战略。二要摆正工业化与发展服务业的关系,促进服务贸易与相关产业的协调发展,高度重视服务业的发展。三要加快服务立法,建立完善的服务贸易法律体系。按照WTO有关服务贸易的条款原则,尽快建立健全符合我国整体经济发展目标的服务业和服务贸易法律体系,以增强服务业发展的法律支撑和规范力度,使服务贸易真正实现制度化和规范化。四要优化和提升服务行业结构,推进服务业现代化,提高服务行业人力资本素质,增强可持续发展的竞争力。五要加快金融体制改革,为服务业提供多元化的融资渠道。因此,要解决资源、能源瓶颈压力,必须加快中国现代服务业的发展,而要发展现代服务业,关键要有配套的金融体制改革。

    4.以绿色技术创新为核心,实施绿色贸易增长战略

    大力推广绿色产业,制定相应的鼓励、扶持政策,促使企业提高环保技术、不断开发绿色产品。积极推广出口产品的绿色生产和清洁技术。企业必须转变传统的设计观念,以生态需要为导向,掌握绿色产品的技术,进行清洁生产,实施绿色设计,进行绿色包装,申请环境标志,塑造知名绿色品牌。对于绿色技术创新方面,政府要加大人力和资金的投入力度,设立绿色技术创新的专项基金,并加强绿色技术创新的技术服务组织建设;企业要健全绿色技术创新能力机制,加强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的合作创新。

    5.积极参与国际碳交易,努力减少污染物排放

    当前,国际社会尚未达成一个统一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中国应抓住这一机会,储备新能源替代技术,积极参与国际碳交易,并从中获得技术进步、结构升级、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机遇。要积极推广清洁发展机制,培养碳交易市场体系。在实践过程中要加强碳交易知识普及和相应培训,深化对碳交易活动的理论研究,为我国可持续发展奠定理论基础。探索清洁发展机制的模式,形成具有我国特色的绿色技术和市场机制的综合创新。积极参与国际碳交易市场的竞争,在国际碳交易市场中争得一席之地。